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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家法院同时执行“利剑”让老赖受惩治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09-12 09:39:30

    占用司法拍卖房不走,强制腾退,搬!

    防工厂转移走财产,更好地固定证据,派来无人机侦查!

    昨日上午9点,在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利剑2019·重庆行动”总指挥长、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肖淘一声令下,渝中、南川、黔江、江北、渝北等五家基层法院针对老赖执行行动,同时展开,执行推进顺利。

    该行动中午11点30分结束,并通过电视台、重庆高院微博,以及上游新闻和全国50多家媒体一起直播,引1900万观众和粉丝观看。

    渝中区法院:

    执行震慑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本院已经多次告知,在2019年9月8日前将房屋腾空搬迁,然而你却多次不履行,我们将进行强制执行,进行强制腾空,交由买受人使用……”执行现场,重庆渝中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九龙坡区龙泉村17栋门前,对两套已经司法拍卖成功的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空交付。据悉,这两套房屋一套被开了汽车维修点,一套被开了空调修理店。

    执行前,执行法官对案外占用人当场宣读了强制腾退执行决定书。随即,执行干警隔离无关人员、控制房屋占有人、清点屋内物品并造册……

    原来,原房屋的所有人,因欠款被告上渝中区法院。后来,又因没有如期履行法律生效判决,房屋被拍卖。只是这处房屋一直被案外人占用,开起了汽车维修店。

    经执行法官现场沟通,以及迫于强大的执行震慑,10时40分,房屋占用人与买受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套房屋的占用人分别与买受人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活动圆满结束。

    南川区法院:

    无人机“天眼”助力执行

    “各小组注意,马上到达执行现场,下车……”9点32分,南川区法院七八辆警车赶到当地南平镇景秀村一玻璃厂房。

    到达之前,该院还启用了无人机,对企业周围进行了全面的侦查,提前固定现场证据、全程监控现场状况,全面记录执行活动,防止在执行过程中隐匿、转移资产等意外状况发生。

    据悉,该公司老板韩某因拖欠工人近十万元工资,被七名工人起诉到法院。原本双方达成了分段支付调解协议,韩某却并未履行,工人们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韩某并未按规定报告财产状况,执行法官对其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韩某还表示,厂区没有进行生产,企业没有钱来履行。然而,执行法官却得到线报,该企业在生产,账走了个人账户。

    执行中,执行法官对韩某依法进行了传唤,并向其出具搜查令。执行干警对办公室、财务室、加工区、住宿区进行搜查。

    经搜查,执行法官查出该厂部分财务凭证和出货记录。执行干警依法对财务凭证和出货记录进行扣留分析,以便查明被执行企业是否有履行能力和是否有转移收入的状况。

    执行过程中,韩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在法院主持下尽量与申请人达成还款计划。

    黔江区法院:

    采石场一辆铲车两台挖车被查封

    “你好!你们负责人在没,我们是黔江区法院法官,有人起诉采石场,并提出了财产保全……”黔江区法院执行现场,执行法官们驱车赶到了一处采石场。

    据悉,因一起合同纠纷,原告张某向该院申请对案件的被告的生产工具采取保全措施。

    执行法官赶到现场时,铲车、挖机都在采石场里,执行法官顺利地全部对其张贴上了封条,进行查封。

    案件申请人代理律师在执行现场表示:“法院在对保全申请审查及前期调查取证后,及时裁定对被申请人的生产工具进行保全,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我们非常满意。”

    江北区法院:

    30辆车集中网络司法拍卖

    在江北区政府广场,江北区人民法院近期扣押的30辆车辆一字排开,其中不乏劳斯莱斯、路虎、保时捷等豪车。

    每辆车的旁边都附有二维码,市民可拿出手机扫描二维码或者登录淘宝进入司法拍卖专区进行竞拍。

    在当天的执行活动中,该院共展示待拍卖车辆30辆,其中待评估6辆,已评估待开拍16辆,竞拍中8辆,待拍车辆平均估价在20万左右,价值最高的豪车估价150万。

    “每辆车的扣押都有一段故事。”江北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他们从外地扣押的一辆豪车,起初车上的GPS定位就有十多个。清理掉后,在当地法院和公安的大力协助下,他们才将车辆带回重庆。

    据统计,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从上午9点持续到中午12点,累计13名群众参与竞拍,吸引200名群众现场参与;截至目前,已成交4辆,成交额96.8万元,溢价率32.6%。

    渝北区法院:

    两涉案人放养成鱼56千克、鱼苗2万余尾

    上午10时45分,渝北区法院执行现场,执行法官驱车赶往到大足区珠溪镇玉滩湖,并将一袋袋鱼苗卸下车,拆袋、分装入桶。

    原来,被执行人刘某和黄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还需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指定区域放养指定品种的成鱼56千克及鱼苗2万余尾,以修复生态。

    然而,该判决生效后,两人却一直没有主动履行义务。为此,渝北法院启动了生态修复执行行动。

    “现在开始放鱼!”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涉案的刘某、黄某和执行干警一起,将成鱼、鱼苗陆续投放进了水中。刘、黄二人当场表示,这场教训深刻,他们再也不会去电捕鱼了。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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